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努力提高集团教学重量和水平,确保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教学督导工作组成员名单:
组长:罗亚梅
副组长:尹德辉、杨富华、潘宏
成员:黄志伟、刘帮涛、贺兵、甘小勇、刘寒、刘中兵、刘玉清、罗敏、邓欢
秘书:康晓宇
二、教学督导员工作组的工作职责
1、对集团教学的各个环节,如教研室集体备课、教学过程、考试、教材的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、监督、指导。
2、对我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,如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员工考风、考纪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。
3、在专业建设、团队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实验室建设以及重大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决策中发挥指导作用。
4、参与各类教学评估、检查以及教学计划制定(修)订等工作。
三、工作方式:
1、课堂听课
(1)教学专家督导组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课堂听课。每学期听课5—10人次,占应听任课教师的50%—70%。
(2)听课过程中做好听课记录,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,坚持课后反馈,本着“重在指导,旨在提高”的督导宗旨,课后及时将听课信息和结果反馈到教师;听课过程中注意发现教师教科过程中创新实例、教学亮点或共性问题,供教师相互借鉴,共同提高。
2、召开座谈会
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教师、员工座谈会,听取他们对教学运行、教学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,做好记录和总结,并及时处理和解决。
3、教学检查
参加学校、学院每期至少组织两次教学检查,随时遇到问题进行专案检查。总研讨检查结果。
4、参加教研室的教研活动
每学期不定期的参加教研室的教研活动,如集体备课、教学讨论、检查教师教案等活动,了解教研室的教学运行、管理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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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7月